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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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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20 16:26:20浏览: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菠菜担保平台校发[2017]79号《菠菜担保平台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
二、时间安排
1、个人填写申请表提交到授权一级学科所在的学位分委员会(10月20日-10月27日):符合条件的教师提出个人申请,填写《菠菜担保平台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并提交有关原始证明材料(论文、专著、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现承担和完成的项目合同、项目批准通知、认定书等),提交到授权一级学科所在的学位分委员会。
2、学位分委员会初审(11月6日-11月10日):对符合条件者由学位分委会主席在材料审核栏内签字后,上报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团队建设处)。申请表1式10份,同时提交1000元评审费(依据个人进入遴选程序阶段,将剩余费用退回)。
3、材料审查确定资格(11月11日-11月26日):由校学位委员会组织材料审查委员会,对申报者材料进行复审并确认资格。
4、校外同行专家通讯评议(时间待定):聘请三名有培养博士生经验的外单位同行专家对准备新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人员的学术水平及指导博士生能力等进行全面评议。2名专家不同意聘任,不再参加遴选。
5、学位分委员会评审:依据复审的结果和各授权点遴选名额,评审分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申请人分别进行排序或确认。评审分委员会投票需在评审委员有2/3及以上成员出席的情况下进行。评审结果由评审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上报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团队建设处),修正后的申请书1式50份上交。
6、校学位委员会审定:校学位委员会主席组织评审委员会依据同行评议结果和分委员会评审结果进行审定。博士生指导教师的审定需在评审委员有2/3及以上成员出席会议的情况下进行,到会委员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得票数超过到会委员2/3(不包括2/3)的申请人视为通过。
7、公示: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团队建设处)负责对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审定结果进行7天公示。如有疑问,提交校学位委员会讨论裁定。
8、公布结果:2017年12月31日前发文公布。
联系人:刘恒宇 付璐
电 话:6503951
邮 箱:xkjsk213@163.com
 
 
 
 
                                  团队建设处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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